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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学技术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方便快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
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一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够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够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对承建新型显示器件重点项目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新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未缴纳的税款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准予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连续72个月)期限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年内每年(连续12个月)依次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0% 、20%、20%、20%、20%、20%,自首台设备进口之日起已经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在分期纳税期间,海关对准予分期缴纳的税款不予征收滞纳金。
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和承建新型显示器件重点项目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与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一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0号)的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的企业清单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制定可享受进口新设备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新型显示器件重点项目标准和承建企业条件,并确定新型显示器件重点项目和承建企业建议名单,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确定新型显示器件重点项目和承建企业名单及分期纳税方案。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一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9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与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一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0号)